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
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3%的比例推荐。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10%的比例评选。(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手册》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学习勤奋,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成绩优异,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分为80分(含)以上(公共选修课除外)。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班级建设、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5.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6. 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
(项)及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2次及以上,其中,五年一贯制学生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时可适当放宽条件,在获得二级学院相关荣誉基础上,获校级及以上奖项1次及以上。
7. 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 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9. 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10. 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11. 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选。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比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认真评选出广大师生认可的优秀毕业生。同时,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子奋发向上、勇攀高峰的精神面貌,在大学生中广泛传播正能量,把评选工作提升为一次争先创优、学习先进模范的教育活动,提高评选工作的教育效应和育人效果。
(二)上报材料要求
1.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电子版一份。(见附件2)(《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经省教育厅确认后统一下发填写)
2.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4)
4. 参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和学院公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
院公章)、电子版一份。
6. 各二级学院选报3名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材料有故事性、启发意义,读后有感悟、收获。(格式见附件5)
五、日程安排
1.1月5日前,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填写相应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给所在二级学院。
2.3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建以学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办、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小组,按照评选比例和评选条件逐一审核材料并进行评议推荐。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
3.3月6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优秀毕业生情况进行讨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省优须报省教育厅确认)。
4.3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选报3名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材
料。
附件:1.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
4. XX学院2024届省(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表
5. 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1
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毕业生
总数
省优推
荐比例
荐人数
校优推
校优推荐
人数
1
财务与会计
1237
3%
37
10%
124
2
管理学院
410
12
41
3
商务与贸易
1448
44
145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1143
34
114
5
建筑工程学
院
581
18
58
6
人文与教育
600
60
7
智能技术学
1041
31
104
8
护理与健康
637
19
64
合计
7097
213
710
说明
1、省级优秀毕业生均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2、凡受过纪律处分的毕业生一律不得评选。
3、优秀毕业生名单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
定后,在本学院范围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附件2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学校: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班级:21电信1班2024年1月3日
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此处填写个人获奖情况)例如:
2013年获XXXXXXXXXX奖
2014年获XXXXXXXXXX奖
注:中文字体为宋体,四号
英文、数字为Times New Roman,四号
学院意见
同意推荐!
学校意见
备注
学生处制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经二级学院领导和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方有效。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样表)
学院(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财务与会计学院2024届省(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
(样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
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各班推荐,二 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二级学院党总支核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共向学校推荐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20名。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5财管1班 沈晶
15财管3班 陈芷晴
15财管4班 陈倩
公示时间为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欢迎我院广大师生在公示期限内,对条件不符的同学,可通过信函、电话向院党总支反映,我们将对反映情况人的身份及反映的内容进行保密。
学生处 :85076620院党总支:85076894
财务与会计学院总支(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
附件5
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班级:20会计1班
姓名:张XX
文章标题
(仿宋二号字加粗,居中排列)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字体小四、仿宋_GB2312),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及荣誉。
正文:要求以第三人称行文,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避免个人总结式的行文。1000—1500字(字体四号、宋体单倍行距)。要求分子标题,如怀揣梦想 勇往直前,硬汉担当 奉献社会等
(字体四号、宋体、加粗)。
征文报送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班级-姓名-题目。另附个人正面清晰生活照3张(横板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