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 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4月4日是清明节; 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等相关工作,希望全校师生节日期间注意安全。
二、假期防控要求
全校师生要继续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假期内尽量少外出、少集聚,在与人密切接触时建议戴好口罩, 坚持做好每天的体温自测并健康打卡。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