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4月2日(周六)上4月4日(周一)的课。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等相关工作,希望全校师生放假期间注意安全。
二、清明节疫情防控要求
1.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杭州市,职工非必要不出市,无特殊情况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封控管理地区。确需出行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离校审批报备制度。清明节假期内外出审批规定如下:
省内非“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出行,学生由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职工由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师生出省由二级学院(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师生出省前往杭州市划定的疫情重点地区和省内防范区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校防控办备案;师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内封控区、管控区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防控办审批。各级领导在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清明假期继续做好钉钉健康打卡,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3.外出后返校时,除按省防控办每日发布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表内的不同地区的处理意见执行外,行程卡带*号的人员进校时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现红黄码的人员不得返校,需要进行日常健康检测的人员不得返校,假期有杭州市公布的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返校。具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人员待症状消失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返校,具有省外低风险地区(不含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进校时须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必须外出的,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尽量选择直达路线,确需中转,请注意核对途经信息,减少中转次数,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管控区域。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请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5.各部门各单位要掌握师生返校前的旅居行程,对暂时不得返校的要明确告知并进行信息跟踪,对不明确行程的要及时联系了解,对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其进校前通过网络工具进行审核,对特殊情况需要咨询的及时与校防控办有关人员联系。
6.该通知防疫事项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请切实遵照执行。
院长办公室
校疫情防控办
2022年3月28日